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复习指导 > 司法考试试卷一:综合知识复习指导 >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 国际法 > 正文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复习:买方义务

2014-04-16 17:31 来源:未知 点击:次 【字号:

  (一)支付货款

  1.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包括依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支付。这些准备步骤包括申请信用证或银行的付款担保,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获得必要的外汇及将货款汇出的政府许可等。没有完成一切必要的步骤和手续,也构成违约,将引起相应的违约赔偿。

  2.支付货物价款的地点。支付的地点首先应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在合同对此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则买方应在以下地点支付价款:

  (1)以卖方的营业地作为付款的地点。

  ①这里的卖方营业地是指合同成立时卖方的营业地。如果在订立合同后,卖方的营业地有变动,因而加剧了买方的费用,卖方须承担该项费用。

  例如,订立合同时卖方的营业地在日本,按合同规定,信用证开到日本,在日本的银行议付。但在开立信用证以后,卖方的营业地改到了德国,卖方要求将信用证改开由德国某银行议付。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在新地点履行付款义务,但可以要求卖方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②在卖方有一个以上营业地的情况下,买方的支付地点为卖方与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2)以交付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作为付款的地点。这主要适用于凭交付货物或单据支付货款的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实际上是规定了两个付款地点,即卖方的交货地点和卖方的交单地点。

  3.支付货物价款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付款时间,则买方应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下列时间支付货款:

  (1)交货时付款——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时间就是买方付款的时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双方义务同时进行。

  [特别提示]

  具体地说,买方必须在卖方将货物和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自己处置时支付价款,但如果买方在此时不支付价款,卖方也可以拒绝移交货物或单据。

  (2)先付款,后发运——指在由卖方办理运输的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先付款,然后再发运货物。即卖方发运货物以买方付款为条件。

  (3)先检验,后付款——买方在没有机会检验货物前,可以拒绝付款。但是,如果买方这种检验货物的机会与双方约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时,则买方丧失其在付款前检验货物的权利。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应按上述(1)和(2)规定的时间付款。

  [特别提示]

  例如在CIF情况下,买方只有先付款赎单,才能凭单拿到货物,所以不可能在付款前先检验货物。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CIF价格术语和“先检验,后付款”的条款,两者是矛盾的,那么就不能依照“先检验,后付款”条款履行义务。

  (二)接收货物

  1.采取行动,以使卖方能顺利交货。为了使卖方能交付货物,买方应当采取三方面的行为:

  (1)在买方负责安排运输的情况下,买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租船或订舱手续,以便卖方在装运港能及时交货。例如,在FOB条件下,运输由买方办理,这样买方如果未能及时派船去装运港接货,就可能给卖方带来损失。

  (2)在卖方负责办理运输手续的情况下,买方应做好目的港码头接货的准备。

  (3)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

  2.提取货物。这里强调的有三点:

  (1)在卖方交货与合同相符的情况下,提取(接收)货物对买方来说是无条件的,买方不得借故拒绝。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2)接收不等于接受,接受表明买方认为货物的质量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而接收并不表明买方对货物的质量没有异议,如货物在目的港经检验与合同不符,买方也应接收货物,然后再进行索赔。

  (3)“减损”的义务。买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卖方违约引起的货物损失。

  【例题】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买方的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双方约定以信用证的方式付款,则买方应首先申请开立信用证

  B.如买方认为卖方的货物质量与买卖合同不符,则在目的港可以不提取货物

  C.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与买卖合同不符,也应先提取货物

  D.如合同双方约定以信用证的方式付款,则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才开始履行其付款义务

  答案:AC.

  解析:买方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提取货物对买方来说是无条件的,是买方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如果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合同的规定不符,不能接受,也必须提取货物。然后就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索赔。如果双方在合同的支付条款中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则买方应首先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在信用证方式中,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在银行将货物单据交给买方时,买方履行付款义务。信用证条件下,买方的付款不以收到货物为前提。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复习指导:清洁提单
下一篇: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复习:船舶碰撞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