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复习指导 > 司法考试试卷四:论述、实例(案例)分析 > 【案例: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 正文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周某猥亵儿童案

2014-07-28 13:45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案 情
 
  被告人:周某,男,72岁,河南省某县人,农民,原住某县北郭乡东安村,后住河南省某市山阳区某村。1997年9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原住某县北郭乡东安村,因其儿子小周在某市山阳区某村村口经营个体食堂,周某乃于1997年3月到其儿子处居住。其儿子、儿媳以店为家,为周某在某村租了一间房屋,由周某单独居住,并帮忙照看孙子。
 
  1997年8月24日上午8时许,本村的幼女田××(十岁,有癫痫病史,精神不正常)和另外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均约五、六岁)一起到周某的住处找周的孙子(七岁)玩耍,但其孙子不在家。三个小孩在周家玩了一会儿,其间周某让田××吃了半个馒头。上午11时许,另两个小孩离去后,周某将田××搂到跟前对她亲吻,并用手指抠摸田××的阴道。经法医检验证明,田××处女膜3点处有轻微裂痕,外阴发痛并稍充血。
 
  审 判
 
  河南省某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犯猥亵儿童罪于1997年11月13日向某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辩称其仅摸该女的阴道,未抠该女的阴道。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情节一般,后果不严重,请求对周某从轻处罚。
 
  某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该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亲吻和抠摸阴道的手段猥亵十岁女童田××,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惩处。周某辩称其未抠该女阴道,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一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于1997年12月22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被告人周某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
 
  评 析
 
  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
 
  猥亵儿童罪是修订后的《刑法》新增设的罪名,是从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所谓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猥亵”,主要是指用亲吻、搂抱、抠摸、吸吮、手淫、鸡奸、指奸等性交以外的方法以求性刺激或性满足的淫秽行为。考虑到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认识能力较差,尤其是对性的认识能力欠缺,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猥亵儿童罪有别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不要求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进行,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行为,即构成猥亵儿童罪。
 
  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把猥亵儿童与一般与儿童亲昵的行为区别开来。猥亵儿童是出于淫秽下流的欲望而实施的卑鄙行为,此种行为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伤害或不良影响,也为当地的风俗习惯所不容。而与儿童亲昵的行为,则是出于对儿童的喜爱,用亲昵的方法与儿童逗乐和交流感情,它与猥亵儿童有原则的区别。本案被告人周某出于淫秽下流的目的,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亲吻并抠摸其阴道,造成该女童处女膜损伤,外阴发痛并充血,其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
 
  本案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刑法》施行之前,而审判在该法施行之后,在适用法律上应依照修订后的《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处理。由于猥亵儿童罪的处刑较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的处刑轻,所以某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适用修订后的《刑法》,以猥亵儿童罪对本案被告人定罪量刑,是正确的。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案例: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下一篇:2014司法考试《刑法案例》:连环车祸中责任如何区分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