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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

2016-09-18 13:53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1.发行方式
(1)设立发行
(2)增资发行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F13)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自2003年以来年年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04年,该公司曾出现过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的情况,此后再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08年10月该公司拟发行新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08-3-67川)
A.该公司曾有虚假财务记载,所以不能发行新股
B.该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但仅限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C.该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但仅限于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
D.该公司虽曾有虚假财务记载,但目前不影响发行新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符合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财务会计无虚假记录。上市发行新股可以公开募集,不限于原股东和特定对象。
3.募集资金用途(F15、194)
(1)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2)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4)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5)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上处罚。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环保新技术研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3-67)
A.未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划
B.如果股东大会决议不批准,公司董事会坚持此项购置计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该公司改正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该公司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D.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实施了此项购置计划的情况下,该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解决环保新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募集资金用途。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否则,证监会可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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