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复习指导 > 司法考试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 【刑法】 > 刑法分则 > 正文

2014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危害国家安全罪

2014-08-13 14:07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一、间谍罪
 
  1.主观上:故意,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客观上:实施了如下三种行为之一(1)参加间谍组织;(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3.法条竞合: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属于法条竞合,以间谍罪论处,不再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论。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必须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至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是否与我国为敌,在所不问。为境内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后,非法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也成立本罪。
 
  2.这里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即做了缩小解释。
 
  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罪构成行为:(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的;(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严重损害的。
 
  三、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1.本罪的性质:原本是其它犯罪的帮助犯,但基于刑法分则的特别规定,已经成为独立的犯罪。此即"帮助行为的犯罪化"或"帮助行为的实行行为化"。资助的时间没有限制,可以是在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上述特定犯罪之前、之中和之后。如果是在事前、事中,则与这些人是共同犯罪的关系,但由于刑法将这种帮助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不按共同犯罪处理。
 
  2.本罪的行为:以资助为限,不参与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如果不仅仅资助了其它犯罪,而且参与了其它犯罪的,以其它犯罪的共犯论处。
 
  3.对象:无特定限制。
 
  提示注意: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本罪的对象"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已经被取消,现在已无任何限制。请考生注意这一细微变化。
 
  四、叛逃罪
 
  1.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2.时间:必须是在履行公务期间,但上述"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则无此要求。
 
  3.性质:只要有叛逃行为,即成立本罪。
 
  提示注意: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本罪的成立已无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为必要要件。换言之,只要实施了叛逃行为,就成立犯罪。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2014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失火罪
下一篇:2014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交通肇事罪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