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A、 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 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 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 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问:A项答案,既然假药颇有疗效,为什么要说是伪劣产品呢,既然有销售假药罪,为什么还要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呢?
答: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41条第1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项中,该假药颇有疗效,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进行定罪处罚;但销售金额已达500万,按照销售、生产伪劣商品罪定罪,应当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进行处罚。故通过比较法定刑得知,以生产、消费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罚更重。所以,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