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交通运输部政务微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6-12-12 11:07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政务微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交办政研[2016]162号
    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部政务微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交通运输部政务微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务微信管理,有效运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微信,是指以交通运输部为主体,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公众账号名称为“交通运输部”。
    第三条 政务微信运行和管理,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全面、准确、专业地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统一规范;坚持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坚持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使用规范、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
    第四条 政务微信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主要新闻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的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信息。
    (二)解读交通运输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工作部署。
    (三)发布交通运输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信息。
    (四)宣传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就、重大工程、先进典型人物和杰出人才。
    (五)提供交通运输服务资讯。
    (六)传播交通文化与文明出行、安全风险防控等知识。
    (七)回应交通运输热点问题。
    (八)介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部署。
    (九)澄清不实报道、谣言。
    (十)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第五条 部政策研究室负责政务微信的运行管理,承担政务微信的发布、监测分析、评估、舆情应对等工作。部相关司局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微信的选题策划、素材提供、审核等工作,提出应对热点问题和社会关切的意见口径,参与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
    部政策研究室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政务微信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六条 部政策研究室定期组织政务微信发布会商会,部相关司局指定联络员参加会议,并根据要求提供信息线索。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前,应至少提前3天将选题报至部政策研究室,经编辑制作后,同步在部官方网站和政务微信发布。
    第七条 政务微信实行分级审核、统一发布(发布流程图见附件)。
    (一)部相关司局提供信息线索及素材,部政策研究室确定发布选题。
    (二)中国交通报和交通运输部网站已经公开的信息、已审定的新闻通稿,由部政策研究室编辑、审核后对外发布。
    (三)重大政策、重要解读的发布,部政策研究室编辑制作后由部相关司局审核,部政策研究室审定后对外发布。
    (四)涉及重大事项或敏感信息的,由部政策研究室商相关司局,报部领导审定后发布。
    第八条 部政策研究室应加强对政务微信的监测、分析、评估,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敏感信息的,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相关要求,协调相关单位拟定回复口径,报部领导审定后,严格按照流程回复。
    第九条 政务微信发布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信息提供部门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以及未经审核、不能公开或公开后可能引起争议的信息。
    第十条 严禁利用政务微信进行产品推广、有偿推送、活动营销等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政务微信运行中出现后台被攻击、内容被篡改或发布信息引发较大争议,由部政策研究室及时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运维部门沟通处置。若信息必须撤销的,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和后续应对建议,部政策研究室审核后撤销。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精彩链接:    独角兽网校司法考试招生方案
                     独角兽网校2017年司法考试V5计划
                     独角兽网校司法考试早鸟计划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
下一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